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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县副县长何仁义就建设污水处理厂征收城市



随县副县长何仁义就建设污水处理厂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答问

62.22千米的污水处理厂,依照“政府主导、市场运作”的思路,采取BOT模式,对污水处理厂经营权和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,充分利用国内领先技术和资金建造一座集装备工艺先进、管配套齐全、污水搜集处理、景观绿化到位、营运管理规范的标准化花园式污水处理厂。目前,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,计划年内开工建设。问:为何要开征污水处理费?答:现在,县城区域污水直接排放至厥水河,对下游水源特别是对下游随州城区白云湖的生态环境造成污染,因此,必须对县城区域内排放的污水进行处理,实行达标排放。依照国家《水污染防治法》有关规定和“谁排放、谁污染、谁付费”的原则,经报请随州市物价局批准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,从而建立起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营的资金补偿保障机制,使污水处理常态化,最大限度减少污染,造福子孙后代。问:征收污水处理费有哪些政策法规根据?答:根据省政府《关于做好环境保护四个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》“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。2007年内,所有城镇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,其中市政府所在地收费标准应到达0.80元/吨……”文件精神及《省物价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、《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》、《随州市物价局关于随县城区污水处理费标准的批复》等文件是随县污水处理费征收的政策法规根据。问:污水处理费征收后如何使用?答: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以后,我们将依照“专户贮存、专款专用”和“取之于民、用之于民”的原则,实行收支两条线,征收全额上缴县财政,主要用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城市污水搜集管建设、保护正常运行,其使用受财政、物价、审计等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。问:污水处理费征收的标准及办法是什么?答:根据省政府《关于做好环境保护四个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》“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。2007年内,所有城镇都要开征污水儿童白癜风的原因处理费,其中市政府所在地收费标准应到达0.80元/吨……”文件精神,结合随县实际,并报请随州市物价局批准,属于城市公共管供水的单位和个人,其污水处理费由城市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按给水量0.8元/吨的标准在水费中一并代收,属于自备水源的供水单位和个人县市政管理处统一征收。问:为何污水处理厂还没有建成就征收污水处理费?答:我县在污水处理厂还没有建成前开征污水处理费,符合《湖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暂行办法》第七条“还没有建成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城市,可以先行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,自征收之日起3年内,必须建成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,并投入正常运行”的政策规定,目前周边县市已相继开征污水处理费,我县是全省至今唯一未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。问:对不定期足额交纳污水处理费的如何处理?答: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,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,污水处理费取之于民、用之于民,交纳污水处理费是每一个单位和广大居民应尽的义务,随县是我家,建设靠大家,希望各个单位,广大市民正确理解积极支持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,为把随县打造成天蓝、水碧、地绿、人与自然和谐的环境友好型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。对那些不定期足额交纳污水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,将根据湖北省政府第313号令之规定,由城市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纳,并从滞纳应缴款之日起,按日加收应缴白癜风有什么症状款1%的滞纳金;对从事经营活动的排污者,可以处以应缴款1倍以上3倍以下,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。逾期拒不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、滞纳金、罚款的,城市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问:对取地下水或地表水的用户如何处理?答:根据有关法律法规,我们将逐渐清算关闭自备水源,引导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统一使用城市公共供水资源,对那些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或地表水的单位和个人,由相干部门责令整改,限期内不整改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。问:有没有污水处理费征收咨询?答:有,随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咨询设在随县住建局市政管理处,号码为,欢迎广大市民垂询。让我们人人参与污水治理,家家享受舒心生活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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